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08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 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总计为 1,090.24 万份/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84,563,880 股的 1.59%。其中,授予 322.78 万股
限制性股票(向 4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2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7.46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 年 4 月 10 日,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1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止,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5、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6、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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