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泰律意字第 2731 号
2025 年 1 月 22 日
中国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 23 号 ICC 升龙环球中心 37 层
37/F, ICC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er, Core Area of 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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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泰律意字第 2731 号
致: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就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前言
一、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64),原名
新华都、公司、本公司 指
称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激励计划》 指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
《实施考核办法》 指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
指
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
本次解除限售 指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本次回购注销 指
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限制性股票 指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
解除限售流通。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
股票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 指 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久爱(天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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