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贵司去年11月9的关于一只酸奶牛项目进展暨执行仲裁裁决变更补偿条款的公告,分析变更补偿条款影响时,说公司可以收回估值补偿4460万,增加当前收益2260万,看上去是对公司很有利,似乎公司赢了仲一样。但结合之前的公告,按原协议公司可以获得超2.5亿的补偿!为什么本应获得2.5亿多的补偿的重要信息在此不提?公告中对公司影响的分析难道不应当对比执行仲裁和没有仲裁的差别吗?这公告是否对投资人构成重大误导? 【答】
新乳业:您好,酸奶牛项目及相关仲裁一直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4月26日《关于重庆瀚虹业绩达成情况暨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中已明确提及根据协议约定计算的估值补偿金额,不存在隐瞒情形。在仲裁进展过程中,去年11月9日的公告是基于生效裁决可实现的估值补偿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分析,亦不存在遗漏或误导。广大投资者可充分结合公司对相关事项的整体公告了解事件进展。感谢您的关注。¶¶2025-01-20 11: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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