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招标发行201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的通知
2013-12-25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本所”)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在本所招标发行2013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期限2年,按年付息,每年1月3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6年1月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
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00-11:00在本所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招标面值总额80亿元,采
用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
三、本期债券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进行分销(分销代码详见附件)。
四、本期债券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4年1月3日前(含1月3日),将承销款划至发行人指定的开户行账户。
五、本期债券招标发行的其他事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操作指引》和发行人通知的有关
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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