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8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5-0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为 689,83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1 月 17 日,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
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551,8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75,401.04 万股的 2.59%。其中首次授予 1,817.00 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2.41%;预留授予138.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5,401.04万股的0.18%。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500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25 元港币/股。
5、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4%
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6.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18-2020 年平均业绩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
第一个解 长率不低于【12.0%】,并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除限售期 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并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1 年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73%】。
以 2018-2020 年平均业绩为基数,2022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
第二个解 长率不低于【16.0%】,并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除限售期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0%】,并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2 年主营
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73%】。
以 2018-2020 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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