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盘古智能资讯
2025-01-09 19: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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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4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236,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含延长锁定期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5万股,并于2023年7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8,584,2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113,990,65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72%,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34,593,5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28%。

2024年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98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15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800,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8,584,2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92,078,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97%,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56,505,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0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含延长锁定期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月15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分别为路伟、李昌健。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路伟、李昌健需遵守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①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②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14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③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任期届满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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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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