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证券代码:430063 证券简称:工控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1. 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
2. 变更介绍
2017年 4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实施,对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政府补助
1. 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 变更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自 2017
年6月12 日起实施,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
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
对票数为0 票,弃权票数为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要
求,执行该准则,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执行该准则,同时修改财务报
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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