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网: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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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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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18



公告编号:2018-023

股份代码:430063 股份简称:工控网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存在对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敦促公司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23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3个月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公告编号:2018-023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郑晓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8层

邮编:100097

联系电话:010-58930088-890

传真:010-58930018



工控网(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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