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4
公告编号:2023-127
证券代码:430073 证券简称:兆信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3050011)。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披露的具体
网址为: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6-21/1687345452_911859.pdf。
2023 年 7 月 19 日,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为保证回复质量,
公司向北交所提出延期回复申请。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127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8-25/1692951091_083503.pdf。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06/1694008449_010857.pdf。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01/1701418813_606408.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
即将届满,需补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向北交所提出中止本次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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