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证券代码:430101 证券简称:泰诚信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对银行流水及凭证资料的查验,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发行股票不超过65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07月15日至2016年07月23日收到认购人缴存
的股份认购款11,322,000.00元,缴存银行为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验资专户账号为110060777018800021141。 2016年9
月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三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专项募集资金账户110060777018800027331。2016年9月7日,公司将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验资专户110060777018800021141账号内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新开立的专项募集资金账户110060777018800027331,专户金额为壹仟壹佰叁拾贰万
贰仟元整(11,322,000.00)。2016年10月1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3-002号验
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8383号《关于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验资专户自2016年7月23日至2016年9月6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11,322,000.00元,专项募集资金账户自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11月16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11,322,000.00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根据要求全部转入专项账户。截至 2016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31,007.20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公司挂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发生一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股票发行方案规定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31,007.2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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