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430109 证券简称: 中航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
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 第八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
由 1/2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由 1/2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 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
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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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总经
理由董事会提名,须经董事会
2/3(含)以上董事同意后生
效;董事会制定年度经营任务
给总经理,如未完成任务,董
事会有权重新提名并按总经理
任命程序重新任命总经理。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 1 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
责人 1 名。上述人员及董事会 责人 1 名。上述人员及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员,除符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规定外,还应当具 规定的任职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 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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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 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 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给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给 挂牌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挂牌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三、 备查文件
《北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航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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