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430257 证券简称:成科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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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勤勉责任,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依法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
(十七)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九)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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