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科机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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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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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430257 证券简称:成科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七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根据总经理提交的方案,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总经理的提议,批准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半数通过。其中审议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的除外)达到下列标准的,应由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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