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科机电: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科机电资讯
2023-08-23 18:14: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430257 证券简称:成科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负责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担保合规性复核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负责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实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审查与控制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提供担保,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与公司有相互担保关系单位或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的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二)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资信状况。

第十条 虽不符合前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
关系的被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第二节 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在决定提供担保前,应当掌握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公司财务部应要求申请担保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分析:

(一)申请担保单位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等);

(二)债权人的名称;

(三)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

(四)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与本担保有关的主要合同的复印件;

(五)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和权利的相关资料(如有);

(六)申请担保单位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说明;

(七)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二条 当有担保申请事项发生时,公司财务部应根据申请担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分析,确认资料的真实性,由财务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提出议案,交由董事会秘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资料,认真审查、表决申请担保人的情况,并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