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8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430417 证券简称:良才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的感谢,但因合作关系调整,公司拟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五
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2889906D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田雍
公告编号:2017-04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序号:019846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序号:000375
合伙期限:2013年10月28日至2063年10月27日
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12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