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智科技”)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出具本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众智科技做出如下承诺: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电子文件内容、格式与纸质材料一致,众智科技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主办券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5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前)(公告编号:2017-014);2017年5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了更正后的《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14),并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17),对更正事项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及各认购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向在册股东杨新征、崔文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元,募集资金28,000,000.00元。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发布《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款缴款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4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出具了(2017)21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7年6月6日募集资金28,000,000.00元已全部到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9日出具了《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128号),确认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17,5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 2017年7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众智科技严格按现有的公司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原存放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杯路支行,账号为41010801 0160 0148 02。众智科技于2017年6月7日与主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杯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众智科技不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2017年8月7日,众智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提前下,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必须满足保本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内。
2018年8月6日,众智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使用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众智科技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必须满足保本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不得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内。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的议案,由于公司距离中原银行郑州瑞达路支行较近,为方便公司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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