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1
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430506 证券简称:云飞扬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郑州云飞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11月9日,本公司拟与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邦电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易标的为永邦电气拥有的600平方米办公房屋。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永邦电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为348万股,占比69.6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租赁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办公房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高建华、杨冬兴、王沙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需回 公告编号:2016-021
避表决。三位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不足三人,此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郑州永邦电气有 郑州高新区长椿路9号 有限责任公司 秦祯祥
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永邦电气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3,480,000.00股,占比
69.6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永邦电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600平方米办公房屋,
租赁费(含物业费)每月29元/平方米,水、电费根据公司用量,按
统一市场价结算。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办公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正常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告编号:2016-021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郑州云飞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云飞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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