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430634 证券简称:华江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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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9:30。
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34 华江股份 2021 年 5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聚成律师事务所尚杰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审字第 120005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决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 2021 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文件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八)审议《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证天通
(2021)审字第 1200054 号附 1 号《关于对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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