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否
2 其他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1]8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具体内容: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中
期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第三条、
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法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事实,给予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股份”)和刘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主办券商于近期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华江股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情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执行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闵劳人仲(2020)办字第 7830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案号:(2021)沪 0112 执 11407 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祝新
3、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能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亦未能在主办券商发现并督导后主动、及时披露,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1〕
720 号)》,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
仍未披露或改正的,股转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
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或改正的,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股转
公司将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的声誉、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1 年半年报,并且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股转公司将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咨询联系人:王晓宁(https://1458esb.com)。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1]84 号)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