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
未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终止挂牌 否
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下发了《关于终止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138 号)。华江股份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华江股份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华江股份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华江股份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华江股份股票
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华江股份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华股”。
公司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将对公司的公司声誉、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此事项,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咨询联系人:王晓宁(https://1458esb.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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