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5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六月
(经 2020 年 6 月 12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事...... 25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第九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31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2
第一节 信息披露...... 32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6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37
第十四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01 号 202 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1.2112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研发部门正副负责人、营销部门正副负责人以及本章程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打造员工发展平台, 奉献人类美丽健康。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化妆品、医疗器械、医药科技领域内和植物提取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物制品的研究、研发,天然产物活性成分提取、合成、筛选、实验及少量试制,天然植物提取物(除食品、药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销售化学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植物添加剂、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