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4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430650 证券简称:莱博股份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 1979 号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7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成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药妆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并增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子公司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药妆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娜珀(上海)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认缴出资额 30 万元,对价 0 元。转让
完成后该公司原股东翟羽丰持股 70%,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药妆技术有限
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持股 30%。此后,娜珀(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
万元,翟羽丰认缴 280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共计 350 万元,占比 70%,东方
美谷企业集团上海药妆技术有限公司拟增加认缴 120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共
计 150 万元,占比 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收购尚海医生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2.5%出
资权,对价为零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以 50 万元实缴出资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莱博药妆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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