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430684 证券简称:ST 谊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谊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谊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1】第 1274号)。无法表示意见主要涉及的内容有“
1.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谊盛股份2020年发生亏损1,397,491.5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谊盛股份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8,522,683.05 元。虽然谊盛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及附 注十一中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本 报告日止,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 们无法判断谊盛股份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谊盛股份确认的与江苏圣威铜业有限公司进行的铜杆贸
易营业收入为 58,777,879.34 元、营业成本为 58,207,288.19 元。截至本报告日止,我
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营业收入和营 业成本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监事认为:
公告编号:2021‐011
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上海谊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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