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0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430715 证券简称:春泉节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能在 6 月 30 日之前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公司因 2022 年 4 月广发银行抽贷,无力维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成本和相关费用。向股转公司申请主动摘牌未获受理,公司无法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无法提请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要提前 20 天通知,公司无法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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