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1
证券代码:430721 证券简称:瑞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9日以通信的方式向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卫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
8月1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16-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1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的《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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