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4
证券代码:430721 证券简称:瑞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11月23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卫红、潘凯、俞峰、李军、周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宏荣、张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发钧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次会议召开16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11人,持有公司股份56,674,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4.34%,会议由
王卫红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股数56,67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同意股数56,67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大会选举吴发钧为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
同意4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选举王卫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即2016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2)聘任潘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即2016年11月
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3)聘任苑红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2016年
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4)聘任刘晓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即 2016年
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选举张宏荣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即2016
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王卫红持有公司股份17,872,000股,占公司股本
的26.60%。
该任命董事、总经理潘凯持有公司股份17,870,000股,占公司
股本的26.59%。
该任命董事俞峰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李军持有公司股份 2,20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8%。
该任命董事周兵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7%。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张宏荣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股本
的1.07%。
该任命监事张瑛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4%。
该任命监事吴发钧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该任命董事会秘书苑红亮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股本
的0.71%。
该任命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