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430721 证券简称:瑞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2日起暂停转让,且于2017年3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04),并分别于2017年4月6日、4月20日、5月5日、5月19日、6月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05、2017-013、2017-016、2017-017、2017-019)。
由于相关工作仍未全部完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9月21日,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卫红、潘凯已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源控股,证券代码:002787,以下简称“华源控股”)签订了《关于华源控股拟收购公司股份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华源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2
的全部股份。
2、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最终交易价格需经上市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公司标的资产的全部对价,其中以华源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收购非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100%对价及收购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不高于90%的对价,具体股份数以审计、评估及估值商定后确定;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收购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不低于 10%的对价;华源控股发行股份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华源控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而确定,最终股份发行价格尚需经华源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支付进度以交易双方后续正式签订的交易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为非正式交易协议,相关条款还需进一步协商和细化,并经过公司及上市公司各自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公司所筹划的重大事项正在全力推进,相关细节正在沟通洽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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