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1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430721 证券简称:瑞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2日起暂停转让,且于2017年3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04),并按要求每十个工作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由于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9月21日,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在股票继续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7年6月27日、7月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2、2017-023)。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宜主动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于2017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与中小股东沟通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4
编号:2017-020),通知尚未与公司取得联系的股东尽快与公司联系。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及前期沟通结果,公司陆续向已与公司取得联系的股东寄送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材料。截至目前,部分股东已按要求向公司或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源控股,证券代码:002787,以下简称“华源控股”)聘请的律师递交了本次交易所需材料,尚有部分股东未递交该等材料,且仍有少数股东至今未与公司取得联系。
为使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在此提示:(1)请前期已与公司取得联系且具有转让意向的股东尽快备齐材料并按要求寄出,逾期未按要求寄达的,将不能参与本次交易,敬请注意风险;
(2)请具有转让意向但尚未与公司联系的股东尽快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关于与中小股东沟通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卫红、潘凯已与华源控股签订了《关于华源控股拟收购公司股份的框架协议》,初步就交易的相关条款达成一致,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细节正在沟通洽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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