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3
证券代码:430761 证券简称:ST 升禾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0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曾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黔 0102 民初 4693 号。因公司与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存在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做为原告,将上述单位诉至法院。
公司于答辩状期间就【(2023)黔 0102 民初 4693 号】案件向贵州省贵阳市
南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申请书》,将诉讼标的额变更为110,125,843.24 元。因调整后的诉讼标的额已超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级别标准,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申请将本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23)黔 01 民初 338 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反诉状》,
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法院举证并提起反诉,反诉公司返还合同款项金额 1,104.11 万元。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传票,传唤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到庭参加案号为(2023)黔 01 民初 338 号案件的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謏闻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名: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罗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大南社区服务中心、中南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后合并)
主要负责人:杜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西湖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班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高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6、 被告五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遵义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羊琪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7、 被告六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主要负责人:杨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8、 被告七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沙冲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卓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9、 被告八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沙南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杜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10、被告九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兴关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王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中标贵阳市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各被告分别签署《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合
同》,并签署《关于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按约为各社区和环管站提供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上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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