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间,复星医药公告称,关于吸收合并及私有化复宏汉霖的特别决议案未达成,吸收合并将不予实施,复宏汉霖将保留H股上市地位。
公告称,1月22日,吸收合并方案作为特别决议案,在复宏汉霖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有表决权股东的批准,但在仅由独立H股股东享有表决权的复宏汉霖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因此,本次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未获达成,吸收合并方案将不予实施,复宏汉霖将保留H股上市地位。
公告显示,截至1月22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复宏汉霖59.56%的股权,本次交易虽未达成,但不会影响公司对复宏汉霖的控股地位,复宏汉霖仍将是集团重要的抗体技术平台。
同日,复星医药公告,拟6个月内回购不超过5%公司H股股份。此外,公司公告称,拟3亿元—6亿元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的A股可由公司用于未来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和/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此前,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4日及2024年8月23日分别作出决议,批准对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的私有化方案及其修订。根据该方案,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新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或换股方式收购并注销复宏汉霖其他现有股东持有的全部复宏汉霖股份(包括H股及非上市股份)并私有化复宏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