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1 月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会议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按审议事项的顺序逐项投票表决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10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四、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律师对大会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需以现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铜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96,532,256 股(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铜化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除铜化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4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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