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2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权属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579,32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7,249,98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8,613.8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8 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金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 105,030.31 100,000.00 100,000.00
2 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123,554.87 105,000.00 105,000.00
3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86,258.40 75,000.00 7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2,725.00 72,725.00 71,620.14
合计 387,568.58 352,725.00 351,620.14
三、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和操作流程
(一)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1、公司权属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根据合同约定,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外币资金支付;根据海关操作规范,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权属公司及银行三方签约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托收,该已签约账户为权属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因此公司权属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信用证、自有外币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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