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H股公告(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海螺水泥资讯
2025-01-20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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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14)

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根据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一)条,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於无人认领的股利,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力,惟该权力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前不得行使。据此,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下列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仍未领取的股息将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或之後予以没收及拨归本公司所有:

股息类别 宣派股息日期 每股股息

2009 年末期股息 2010 年 3 月 29 日 人民币 0.35 元(相当於 0.399233 港元)
2010 年末期股息 2011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 0.30 元(相当於 0.359473 港元)
2011 年末期股息 2012 年 3 月 26 日 人民币 0.35 元(相当於 0.429534 港元)
2012 年末期股息 2013 年 3 月 22 日 人民币 0.25 元(相当於 0.313565 港元)
2013 年末期股息 2014 年 3 月 24 日 人民币 0.35 元(相当於 0.43999 港元)
2014 年末期股息 2015 年 3 月 23 日 人民币 0.65 元(相当於 0.823544 港元)
2015 年末期股息 2016 年 3 月 23 日 人民币 0.43 元(相当於 0.50835 港元)
2016 年末期股息 2017 年 3 月 23 日 人民币 0.50 元(相当於 0.56679 港元)
2017 年末期股息 2018 年 3 月 22 日 人民币 1.20 元(相当於 1.47391 港元)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取以上股息的本公司股东,请尽快惟不迟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四时三十分联络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承董事会命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虞水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截至此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杨军先生、朱胜利先生、李群峰先生、吴铁军先生及虞水先生;(ii)独立非执行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及张云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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