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行为,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
应对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处置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对外信息发布事项。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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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协调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及管理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
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证 E
互动、股吧及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
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明确舆情信息采集配合的责任人或责任部
门,报告舆情应当真实、及时、客观,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该档案应及时更
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分类及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对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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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消除影响。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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