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典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西典新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0,400,000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121,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后总股本为 161,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516,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83,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9%。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 2024 年 7 月11 日上市流通,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03,413 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886,5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6,713,43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633,4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9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17,633,438 股,现锁定期即
交易日)。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5,513,4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股东数量 2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股东数量 3 名。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人每股投资成本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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