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赞成
征集人未持有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丛扬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丛扬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丛扬:女,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州大学本
科学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江苏常州全民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律师;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江
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
所律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2、丛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丛扬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 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 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10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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