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晨丰科技资讯
2024-12-23 18:16:42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证券代码:603685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债券代码:1136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2024 年 12 月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3,002.31 万元,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助力新能源发电和节能照明领域实现高速发展

公司长期从事 LED 照明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所处的节能照明行业是我国确立的战略新兴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新支柱。此外,公司积极布局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等新能源领域业务,其所处的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产业和先行产业。因此,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纲要支持新能源发电和节能照明产业技术发展。

针对新能源发电领域,2015 年,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中国 2050高比例新能源发展情景暨路径研究》指出,到 2050 年,在终端电力供应中,新能源占比达到 62%,逐步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2020 年 9 月,我国进一步明确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在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 号)等国家发展规划均对“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及其在能源消费的占比提出了更高要求。伴随着“碳中和”时代号召,我国电源结构将持续优化,绿色发电比例不断上升,以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将实现高速发展。

针对节能照明领域,2022 年 6 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

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 号),提出到 2030 年底 LED 等高效节能
灯具使用占比超过 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2022 年 7 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 号),提出聚焦绿色照明和智慧灯杆,积极发展绿色照明,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目前 LED 路灯替换、新能源路灯和智慧灯杆的应用,是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节能降碳的重要措施,根据数据统计,2022 年我国城市道路长度已超过57 万公里,道路照明用灯逾 3,440 万盏,主流产品依然为高压钠灯,LED 照明产品占比仍不足三分之一,节能照明市场需求巨大。未来,随着双碳战略要求以及全国节电政策的推进,我国节能照明领域需求将快速增长。

2.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收购资产等交易背景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求精投资与丁闵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求精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丁闵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3,800,381 股股份,占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总股本的 20%,转让价格为每股 9.93 元,股份转
让价款为 335,637,783.33 元。2023 年 7 月 31 日,求精投资与丁闵的股份协议
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丁闵。

2023 年 5 月 7 日,晨丰科技与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
麟新能”)、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销售”)和辽宁华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新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3年 6 月 15 日,晨丰科技与麒麟新能、国盛销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