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依法应对、主动引导、统一指挥、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之间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舆情风险和处置舆情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
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
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微信、微博、e 互动问答平台、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舆情信息采集配合责任人或责任部
门,履行舆情管理方面的采集、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溯源沟通,
查明舆情事件真相,启动舆情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
猜测和媒体失实报道,保障企业形象不受损害;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
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
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
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勇担责任、主动应对。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
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主动参与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四) 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
意识,以沉着低调的策略应对,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公众信任。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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