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长鸿生物增资 4.2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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