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正弦电气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43.2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资金额 投资金额
一 生产基地技改及扩产项目 10,462.37 5,006.37
二 收购腾禾精密电机(苏州)有限公司 - 4,256.00
100%股权项目
三 腾禾电机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 1,200.00
四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20.00 8,320.00
(一)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30.00 5,530.00
(二)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90.00 2,790.00
五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950.00 4,950.00
六 补充流动资金 6,010.87 6,010.87
合计 29,743.25 29,743.25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4年4月19日截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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