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0795 证券简称:骏汇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公司住所”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东线路八横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金荷二路7号,邮
路7号,邮编:511442。 编:511442。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东线路八横路7号,邮编:511442。
公告编号:2018-051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金荷二路7号,邮编:511442。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是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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