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0795 证券简称:骏汇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04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金荷二路7号自编(A座四层)。
谢晋斌,男,1970年1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李超红,男,1985年6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23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谢晋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李超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暂无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文书后,进行了深刻反思。公司及相关人员未来将加强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股票暂处于暂停转让状态。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进展公告,争取尽早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
公告编号:2019-023
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04号);
(二)《关于给予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203号)。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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