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1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骏华农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宁夏隆恩农牧有限公司采购青贮,业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4,500 万元;
(2)公司接受宁夏玖加玖奶业专业合作社提供鲜奶销售运输服务,业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1,500 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善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宁夏隆恩农牧有限公司销售有机肥,业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500 万元;
(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金耀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0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志坚程绪萍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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