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关于北京环球世纪工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0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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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北京环球世纪工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11000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环球世纪工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工场”)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 0211002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由于以下事项,我们对世纪工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一)所述,世纪工场以失去对上海游恩欧控制权为由,未纳入合并范围(上海游恩欧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世纪工场认缴注册资本
510.00 万元,持股 51%,2018 年期末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94,607.59 元)。截止审计报
告日,我们无法对世纪工场已失去对上海游恩欧控制权之事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对上海游恩欧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及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至审计报告日,针对上述保留事项,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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