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大盛微电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执行法院: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豫 1002 民初 3107 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
案号:(2024)豫 1002 执 370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9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公司核算账目确认,被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偿还原 告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247,664.73 元,利息 927,708.26
元(从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 4.35%计算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止);
公告编号:2025-002
二、被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前支付原告
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元,自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2 月每
月 28 日前支付原告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元,2025 年 3 月
28 日前支付原告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75,372.99 元;
三、原告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请求;
四、如被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 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可就下余未支付款项、利息一并申请执行。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时知悉上述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事项。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调动相关资源,尽快消 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情况。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将尽力支付案件相关款项。提醒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豫 1002 民初 3107 号
公告编号:2025-002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