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1025 证券简称:万兴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改善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的经营困境,在符合富龙环保国资控股、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制度的前提下,万兴隆充分发挥小股东担当,利用自身优势助力富龙环保走出当前困境。
富龙环保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就经营管理
事项与万兴隆团队开展合作,且万兴隆同意采用责任制合作经营方式参与富龙环保的经营管理,有效实现经营目标。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签订
<合作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何杰钊、副董事长黄寅利、董事张博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公告编号:2024-017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其他废物(HW49)】及批发、零售以上危险废物的环保 再生产品、基础油;焚烧处理危险废物【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其他废物(HW49)】;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维护及销售与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废水及废气、噪声的治理及处置;土壤修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钜铖
控股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富龙环保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何杰钊、副董事长黄寅利均担任富龙环保董事一职,董事张博担任富龙环保监事一职。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遵循公允定价和市场定价的原则。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合作经营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充分协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富龙环保决定就经营管理事项与万兴隆团队开展合作,且万兴隆同意采用责任制合作经营方式参与富龙环保的经营管理,有效实现经营目标。
公告编号:2024-017
1、合作经营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万兴隆对合作经营期内的利润作出承诺:
(1)万兴隆承诺为富龙环保合作期内的经营计划亏损利润负责。承诺 2024 年度富龙环保全年亏损金额控制 1500 万元以内。
(2)万兴隆承诺在 2025 年至 2027 年共计三个年度内,通过合作经营实现富
龙净利润总额累计不少于 7500 万元(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 万元,2026 年净
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00 万元。)若当年未达到上述
承诺利润的 80%,本公司按当年实际利润与承诺利润的 80%差额部分的 75%补偿给富龙环保公司;若当年达到承诺利润的 80%,但不足 100%,则当年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亦无任何合作奖励
3、万兴隆组建富龙环保市场部(组建后的市场部为万兴隆经营团队),并增加副总经理一名进驻富龙开展工作。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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