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1100 证券简称:玉宇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部分议案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否决了《关于提名应利兵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出席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 25,42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2.55%。出席会议持有表决权股份 18,905,000 股的股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4%)审议否决了《关于提名应利兵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武汉博奇
公告编号:2019-025
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原董事陈汉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提名应利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2、否决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情况后,否决提名应利兵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陈汉平先生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此外,公司将尽快安排董事补选事宜。
本次议案的否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博奇玉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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