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6
公告编号:2016-076
证券代码:831103 证券简称:怡达化学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6-076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将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关于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定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
点30分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