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1108 证券简称:茶乾坤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2 年度存在因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
签署回购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认定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未在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予以预计,但鉴于其股东在 2022 年度内未能按照约定付款,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2022 年,公司向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茶叶原料等农产品合计金额为 830,252.38 元,现予以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与关联方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请况:无。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5
住所: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毅路 31 号 1-4 幢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毅路 31 号 1-4 幢
注册资本:6153.85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分装)、袋泡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含茶制品(其他类)、代用茶](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茶具销售;收购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永华
控股股东:张永华
实际控制人:张永华
关联关系: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占杭州忆江南
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35%,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
公司签署回购协议,根据会计准则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但鉴于其股东未能按照约定付款,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
公告编号:2023-015
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向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茶叶原料等农产品,按照市场价格,销售金额合计为 830,252.38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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