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831135 证券简称:永冠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17日9时
结束时间:2018年4月17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2日,法人股东代表
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办理登记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 2018-04-12
(三)登记地点: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德波 电话:021-59830677
(二)会议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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